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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針對去年318學運、323佔領行政院以及411路過中正一分局等成人美語臺南,成人美語新竹陳抗事件,北檢於10日偵結並分別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起訴共118人。

永社認為,日前行政院才將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與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列入立法院第7會期優先法案與協議案,北檢又選擇趕在農曆年前大動作起訴合法表達意見的民眾與學生,質疑北檢是為執政黨的兩岸政策背書,並藉由此舉恫嚇下會期所可能引發的陳情抗議事件。

永社指出,北檢既有能力偵辦並起訴百餘位青年學子,卻找不到一位舉棍猛攻民眾的警察並對其究責,難道北檢的態度是「只准警察打人,不許學生抗議」嗎?

永社說,自從去年太陽花學運發生之後,多數學者皆已撰文指出,由於立法委員張慶忠僅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兩岸服貿協議審查,使民主憲政制度出現無法逆轉的重大明顯瑕疵,多數研究報告也顯示出,在別無其他救濟途徑之下,民眾為維護憲法秩序、避免政府濫用權力所產生的重大憲政危機,其所採取的抵抗行動,應該視為對於民主制度的維護而阻卻違法。事實也證明,當初若無318學運支持,兩岸服貿協議恐已進行到無法回溯的「審查完畢」結果。因此,公民於318學運期間所為之違反實定法之行為,皆得援用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抵抗權」主張行為合法。

永社表示,言論自由乃受憲法第11條以及兩公約所保障,舉凡政府施政不當、司法偵查審判不公等爭議應屬可受公評之事,為促進民主自由體制之健全發展,鼓勵大眾參與公共事務之討論、形成意見,避免受評論之官署屢執此刑法之尚方寶劍,動輒對於發表言論者祭出刑罰以杜絕悠悠之口,反造成大眾畏禍而噤聲不語之民主倒退現象,「侮辱公署罪」本身就是舊時代的威權產物,人民表達不滿政府之「政治性言論」,本即應同受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北檢無視上開憲法所保障之「抵抗權」以及言論自由,執意起訴勇敢起身面對政府濫權的青年學子,對於北檢利用司法程序作為政府施政手段之擔保品,永社感到十分遺憾。

此外,針對北檢始終未針對於學運期間打傷民眾的警察進行究責,永社認為,當日執法員警皆有出勤紀錄可查,動手打人的警察影像、圖片更於媒體間廣為流傳,北檢只敢一一起訴手無寸鐵、合法抗爭的覺醒公民,卻未針對動手打人、違反比例原則執行勤務的員警以及包庇、藏匿犯罪嫌疑人的警政署進行究責,永社亦針對北檢此種選擇性執法的濫權行為表示強力譴責。2015/02/10

濫行起訴「太陽花」 秋後算帳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10日大規模起訴118位涉及太陽花運動的人士,還包括兩位外國人。對此,在三二四凌晨為保護學生遭警方暴力攻擊受傷住院的立法委員周倪安表示,台北地檢署涉及濫行起訴、秋後算帳,不僅讓檢方成為鬥爭、壓制人民的工具;而且,還起訴兩位外國人,包括對台灣民主發展迭有貢獻的梅心怡以及台灣的友人加拿大籍的攝影記者David Walter Smith,根本貽笑國際社會,更讓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全高雄外籍英文家教老師,外籍英文家教行情體檢察官」蒙羞。

其實,10日也是周倪安到台北地檢署出庭的日子。先前,周倪安自訴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的案子因為遭台北地院判決不受理,北院在依刑訴訴訟法336條將判決書送達北檢之後,檢察官認為應提起公訴,並於10日開偵查庭。不過,新聞報導並未關注本案,尤其未針對國會議員遭警方暴力攻擊、受傷住院一周之行政權霸凌立法權之民主社會不可容忍的暴力有所著墨。

周倪安認為,檢方濫行起訴118位人士,包括梅心怡和David Walter Smith真是荒謬至極。梅心怡如何在六零年代獻身台灣的民主獨立運動,包括協助彭明敏逃出蔣家控制的台灣等幾乎人盡皆知;David Walter Smith則是1999年即拍攝九二一地震並出版《Hello, Taiwan》,得過數個攝影獎。檢方除了起訴外國記者,還把名字錯寫成David Walter,連被告身分都不查證,根本貽笑國際社會,更讓在台灣的新竹英文補習班推薦,高雄英文補習班推薦「中華民國全體檢察官」蒙羞。確實是在丟台灣人的臉!

庭訊中,周倪安對檢方說,人權兩公約在2009年已經國內法化。但是,整個「中華民國」的公務部門不只是行政院任令警方施暴手無寸鐵的抗議群眾,特別是攻擊保護人民的國會議員。然而,迄今卻未有任何交代。甚且,連司法都配合演出,將所有被警方暴力攻擊受傷者提起的自訴案件都蓄意曲解為「同一案件」並將最早提起自訴的案件判決不受理,剝奪所有自訴人的權利,根本是公然施暴。

周倪安鄭重呼籲檢方不僅應依據法律,更應依兩公約之國際人權的最低標準審理案件,確立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分際,讓台灣有機會走向文明國度。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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